深圳公司注册之企业称号登记
事项内容 企业称号登记。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称号登记管理规则 企业称号登记管理实施方法
数量及方法 无数量限制,契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法为直接申请。
条 件 被迫申请。
申请材料 企业称号预先核准的登记实施网上申报核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站主页”,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企业称号预先核准”,输入用户名和明码进入网上注册系统(首次登陆网上注册系统需先注册用户),选择“称号业务”,按系统提示提交称号登记申请。
申请表格 已预先核准的称号登记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夫专业协作社)称号预先核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核准。冠省名、国家名的企业称号业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初审后报省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终审。
决议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冠省名、国家名的由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决议
程 序 一、网上申请;
二、网上审核;
三、核准登记;
四、申请人自行打印下载《称号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时 限 自《网上称号登记申请信息吸收单》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采纳的决议 。
证件称号及有效期限 《称号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无有效期限。
法律效率 申请人可持《称号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到银行操持有关手续。
收 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