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初期,需设立哪些机构,都有些什么职权的问题,下面由深圳公司注册为大家详细讲解:
1、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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