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产品目录;
2.股东身份证明: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两份;港澳投资者需在中国政府委托的香港律师楼出具公证书两份;台湾投资者须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股东住所、电话、传真。
如股东是公司还需公司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3.境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股东有一定资本);
4.在租赁所和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签合同之前要确定能注册);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公司法人及监事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