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公司突破实现“宽入严管”
袁作新介绍,本次深圳注册公司制度改革主要有8大突破,主要涉及登记、注册资本管理、审批与监管职责等方面。
一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登记制度。二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三是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四是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五是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六是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七是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八是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探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袁作新表示,这一课题我市从2010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目前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都已完成,但具体实施时间要“稳中求快”。特别是需要提请市人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加紧调整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的职能,制定具体许可审批和监管的配套措施。
据介绍,此次的深圳公司注册制度改革,大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成本,真正体现出“简政放权,自我革命”。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直接体现在深圳注册公司登记方面,但未来将对整个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监管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产生深远影响。”袁作新认为,政府部门通过转变职能,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作风,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的审查标准体系,最终实现市场主体的“宽入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