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使深圳注册公司更容易
“过去我们的监管模式是‘重审批、轻监管’,企业必须要经过重重前置审批,才能办理营业执照。”袁作新告诉本报记者,好比一个人在出生前就得先把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全都办好,这是不合理的。此次商事等级制度改革就是要与国际接轨,企业先“出生”再办证,办好了营业执照后,再去走其他审批程序。
“证照分离”将使得在深圳注册公司更容易。如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今后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登记制度,不改变商事主体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只在监管制度上进行调整。
袁作新介绍,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圳公司注册登记时不再审查注册资本实际缴付多少,只审查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非货币的交付比例等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由公司发给股东出资证明书。公司及股东之间互相监督,在法律上如果有纠纷,由股东或公司负法律责任。
“这项改革有利于公司、股东按照自身的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规范注册资本管理,减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效破除了‘注册资本信用’的泡沫,有助于建立真实可靠的社会交易安全和诚信体系。”袁作新说。
为了放开对个体工商户的限制,改革中也涉及到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进一步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门槛。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只要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就可以经营了,不需再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每年年度检验是一件劳力劳心的事情。今后,这一制度将被年报备案制度取代,企业只需要进行网上报备便可。改革后,不仅年度备案可以在网上进行,登记将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并建立电子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的“亮照经营”将被网上的“亮照经营”取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还指出,同时取消的还有“不年检便吊销营业执照”的条例,改为对商事主体进行除名制度。“吊销是个严厉的惩罚,企业的法人同时会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的黑名单,但除名只是一个信用标签,公众可以通过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找到被除名的名单,是一种诚信指标。”
改革中还涉及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市民在办理深圳注册公司时,可以登记自己的住址,就是联络地址,而不需要登记经营场所地址。这一举措给因场地问题无法办理证照的经营者提供了疏导办照的途径,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政府在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面的压力。